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隨著我省農業現代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迅速發展,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成的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應運而生。為引導聯合體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各類經營主體間的產業聯接、要素聯接和利益聯接,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農業農村工作“五新”總要求,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以深化農村改革為動力,以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為依托,積極培育發展聯合體,構建以龍頭企業為核心、農民合作社為紐帶、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為基礎的緊密型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聯盟,不斷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提升農業產業化發展水平,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堅持從實際出發,科學引導,規范管理,擇優培育一批省級示范聯合體,引領全省聯合體規范發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要素在聯合體內各經營主體間自由流動。
2. 獨立經營,聯合發展。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持獨立經營者地位,通過簽訂合同協議,確立權責利益聯盟關系,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礎上,實行緊密型一體化經營。
3.分工明確,高效運營。明確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的功能定位,充分發揮聯合體規模經營優勢,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高效聯合的利益共同體,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協調統一。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充分尊重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意愿,根據各地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農業生產區域特色以及聯合體經營特性,合理確定聯合體類型和發展目標,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片面追求數量和規模。
(三)發展目標
按照 “一年打基礎,三年見成效,五年大發展”的要求,大力培育各類聯合體,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推動全省聯合體建設上規模、上水平,努力實現聯合體運行良好,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互促共贏,產業、要素和利益聯接緊密,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日益明顯的發展目標。2015年全面啟動聯合體培育工作,力爭到2016年底,全省各類聯合體達到1000個,其中省級示范聯合體100個左右,成為引領全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骨干力量;力爭到“十三五”末,全省各類聯合體達到3000個,其中省級示范聯合體500個左右,聯合體帶動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實現緊密聯接
(一)促進產業聯接
1.推進專業化分工協作。聯合體中龍頭企業要發揮核心作用,積極承擔制定農產品生產標準、向其他經營主體輸送生產要素和創新經營模式等引領帶動任務。農民合作社要發揮紐帶作用,主動開展聯合體發展所需的各類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要發揮基礎作用,積極推進標準化種養,開展適度規模經營。
2.探索多樣化聯合模式。結合資源和產業優勢,充分發揮大型種苗繁育型、加工營銷型、生產供應服務型和糧食購銷型等龍頭企業的引領作用,總結完善各地成功經驗,探索發展適合本地實際的各具特色的聯合體發展模式。
3.加強品牌化基礎建設。鼓勵聯合體整合資源,打造農產品優勢品牌,促進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實現品牌共享共建。引導聯合體強化質量管理,積極申報“三品一標”認證,實行投入品源頭管控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促進要素聯接。
1.推進土地規范流轉。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鼓勵農戶將承包經營土地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向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鼓勵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形式向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股。鼓勵聯合體的專業大戶和農民合作社積極開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產環節托管,促進專業化、規?;a。
2.實現資金有效流動。龍頭企業應發揮自身的資金優勢,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幫助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發展農業生產。鼓勵龍頭企業為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的生產性貸款提供擔保等金融服務。在示范聯合體中選擇一批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培育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
3. 加強人才、技術和信息合作。引導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間開展人才交流合作,提高聯合體人才隊伍專業化水平。支持龍頭企業為種養大戶提供種苗、防疫、配方施肥、病蟲害統防統治、機械化生產等技術服務。積極推進聯合體信息化建設,促進現代信息技術與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有機融合。鼓勵聯合體的龍頭企業建立服務網站,為聯合體成員發布產品信息,發展電子商務和網上營銷,開拓聯合體農產品銷售渠道。
(三)促進利益聯接。
鼓勵龍頭企業采取訂單、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與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形成緊密型利益關系。鼓勵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每年的經營利潤按一定比例計提,形成風險基金,提高聯合體的抗風險能力。強化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的誠信合作機制,降低經營主體的違約風險,確保各類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統一,真正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三、壯大經營主體
(一)增強龍頭企業的帶動能力。落實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各項政策,積極培育省級龍頭企業“甲級隊”,不斷增強龍頭企業對聯合體的引領帶動能力。支持龍頭企業開展兼并重組,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支持龍頭企業建設穩定的原料基地,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和社會化服務,進一步提升龍頭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提升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規范農民合作社的運行,發展一批管理科學規范、服務能力較強、帶動作用突出的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導農民合作社拓寬合作領域,積極開展專業合作、信用合作和社企合作等,實現從產品合作走向產業合作、全要素合作和生產全過程合作。
(三)強化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的基礎支撐。引導農村土地向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加快建立家庭農場基礎臺賬,分級建立示范家庭農場名錄,健全家庭農場管理服務制度。推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的聯合與合作,鼓勵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為基本成員組建以農技農機融合作業服務為基礎的農民合作社。
四、完善扶持政策
(一)開展示范聯合體創建。
1. 制定示范聯合體評選管理辦法。按照不同產業、不同類型,以產業聯接、要素流動、利益共贏為內在標準,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為外在標準,分類型制定示范聯合體評選標準和指標體系,建立健全示范聯合體評選管理制度。省農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省級示范聯合體評選管理辦法,各地可參照制定本級示范聯合體評選管理辦法。
2.重點扶持示范聯合體。加大對省級示范聯合體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基礎設施建設、信用擔保、融資風險補償、政策性補貼等。各地要結合實際,參照省里扶持政策,對示范聯合體給予重點扶持。
(二)加強對聯合體內各類經營主體的政策扶持。
1.優化政策配套。現有支持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發展的相關涉農項目資金,重點支持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鼓勵聯合體的龍頭企業吸納關聯的經營主體發起設立專項擔?;?,放大銀行貸款倍數,重點解決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2.保障設施農用地需求。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規范設施農用地使用,積極解決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設施農業用地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主要用于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對引領聯合體發展的龍頭企業所需的建設用地,應優先安排、優先審批,按規定享受土地規費相關優惠政策。
(三)加快聯合體扶持平臺建設。
1.搭建人才支持平臺。農業、科技等相關部門要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與聯合體結對幫扶,抽調專業技術干部到聯合體所在鄉鎮或聯合體掛職鍛煉。優先安排大學生到聯合體所在行政村任“村官”,為聯合體發展提供人才服務。鼓勵農業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到聯合體建立實訓、研發基地,開展合作共建。
2.搭建主體培訓平臺。整合社會各類教育資源,開展以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經營管理、農業技術應用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培訓,并優先納入新型職業農民、就業技能、雨露計劃等培訓范圍。優先針對聯合體實施“青年農場主”培育計劃。制定關于聯合體發展的中長期職業農民培養規劃,探索建立職業農民資格認定辦法、農業行業準入制度。
3.搭建融資服務平臺。推動金融機構與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融資合作長效機制,對聯合體統一核定授信額度,打包授信、分戶使用、隨用隨借、按期歸還,逐年增加對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授信額度。
4.搭建信息服務平臺。整合現有農業信息資源,打造覆蓋聯合體所在區域的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立信息資源采集、整理和定期發布制度,為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強農惠農政策、新技術應用、農產品供求、金融保險等信息服務。支持聯合體信息網絡硬件建設,鼓勵聯合體運用互聯網技術,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精細化管理。
(四)增強聯合體發展合力。
1.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落實領導責任,明確工作任務,把聯合體培育發展納入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抓手。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各自職責,制定支持聯合體發展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并做好相關指導、扶持和服務工作。
2. 健全考核機制。對省級示范聯合體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考核調整,優勝劣汰。按照有關規定,適時對在指導、扶持和服務聯合體發展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
3.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各類媒體,開展聯合體相關政策和典型案例宣傳,及時總結經驗,努力營造關心支持聯合體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